kkbanana 寫:感謝您的回覆,但再請問一下,
有關第一步:
「1.[信用卡](負債) 支出 A物品(支出) 24000(負債增加 24000,支出增加 24000)」
這樣在那個月就會直接產生總額 24,000 的支出,
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當月我只有支出 24,000/12=2,000,
而次月再度以現金支付到負債項時,雖然負債的總額的確會下降至正確數字,
但實際發生當月的 2,000支出卻無法於支出項目中真實呈現,
以致帳上損益跟實際不同,
這樣的情況如果套用到房貸時,會出現貸款成立當月有一筆上百萬或是上千萬的支出,
然後未來每個月卻看不到房貸分期支出,
有可能會變成帳上當月是有盈餘(收入>支出),
但實際狀況卻是赤字(支出>收入,因為實際有房貸支出),
而且貸款首月的全額支出數字可能造成當年的財報出現很大的虧損?
以上這部分問題是否有什麼正確做法,或是我的觀念有誤呢?
再次感謝您耐心地回復。
您好
您跟很多人都有同樣的迷失
[分期付款] 就表示該支出應該分攤在不同月份上嗎?
其實當您 [消費] 的當下您就把該筆金額支出了
只是店家(銀行)允許您在不同月份慢慢償還而以
但並不表示您是每個月支出
在您消費的當下就是 [事實] 了
很多人中了這個商人的計策
讓消費者認為自己事實上只要消費一點點(因為認為是每個月只要付一點點)
就如同房貸一樣
現在房價高漲(事實上有那個價值嗎?)
很多房貸族都是一貸就是貸個 30 年
認為分 30 年還一個月只要付一些些
但我前面說過 [其實當您 [消費] 的當下您就把該筆金額支出了]
也就是說如果您有一筆房貸因您經濟狀況出點問題而延繳了幾個月沒還(連利息都沒法還時)
那您想銀行會怎麼作呢?
想也知道一定是強制還款就是連分期還的機會都沒有
直接申請強制償還並法拍房屋
那您說這筆支出是 [每月支出] 還是 [一次性支出] 呢?
也就是說事實上 [分期付款] 就是個晃子
只是誘騙您消費的一個手段而以
當然系統為了這個問題也有設計特別的報表給您查看
您可使用 [年度收支淨值統計表] 來查看(這張表我記得是會把 [資產] 償還 [負債] 列入支出統計的)
但 [支出] 是事實是不變的道理
沒有分什算在每月的支出的道理
P S:每月收支淨額不重要,重要的是 資產 - 負債 的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