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 父親購買東西、加油...等 也都是 我先刷卡,父親再給我錢
我的記法是
(負債)我設了一個「代付款」,(資產)我設了一個「代收現金」
代刷卡:信用卡→ (支出)加油1120
父親給我1200:(負債)代付款→ (資產)代收現金1200
現金存入銀行:(資產)代收現金→(資產)中信銀行1200
信用卡存簿扣款:(資產)中信銀行→(負債)信用卡 1120
(資產) 設一個 (代收現金) 是要把 「我自己的現金」 和 「我爸給的現金」 做分別
這樣就能知道我多收或少收
這樣 不會虛增 收入 支出,我的資產負債部份會不會虛增或有問題?
還是也要用charge ?
因為我爸我的錢 有代刷、代支付保費....等等,都轉來轉去的
有時候刷卡之後,我爸用他的玉山 轉帳 1200 到我的玉山
但我的扣款行是中信,其中的1120還要轉到 中信
就變成
代刷卡:信用卡→ (支出)加油1120
父親給我1200:(負債)代付款→ (資產)代收現金1200
現金存入銀行:(資產)代收現金→(資產)玉山銀行1200
(資產)玉山銀行→(資產)中信銀行1120
(資產)中信銀行→(負債)信用卡1120
請問這樣記 對嗎? 會不會有問題?
謝謝